两部门印发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
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印发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的通知,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,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等规定,对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(财资〔2020〕114号)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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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印发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的通知,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,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等规定,对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(财资〔2020〕114号)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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